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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坑医院可视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12 11:20:15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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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坑医院可视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 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H2024029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坑医院可视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单项预算

1

数字化脑电图仪

1

40000.00

40000.00

2

婴儿培养箱

2

30000.00

60000.00

3

利普刀

1

20000.00

20000.00

4

输血输液加温仪

1

60000.00

60000.00

5

可视喉镜

1

50000.00

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用户通知可供货30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 ,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 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为了便于统计,建议投标人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购买标书须提供); 1.6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  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   定)。

1.8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注:(1)上述证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莞市东坑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沿河西二路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裴先生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裴先生

话: 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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