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公司官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

0769-23167228

服务类型
联系我们
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769-23167022
传真:0769-23167228-8028
电子邮箱: dgtonghua@163.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平岭三街1号2栋301室
澄清与修改当前位置:首页 -> 澄清与修改

深圳海洋科技研发服务基地项目堤防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09:39:14点击率:

RSS订阅 【大 中 小】

各潜在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就深圳海洋科技研发服务基地项目堤防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采购编号:DGTH2018021)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24、25、26页评分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原内容:

商务部分(30分)+服务方案部分(2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30分)

1

财务状况

3分

根据2015年至今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均盈利的,得3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以经独立第三方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准。)

2

企业信誉

4分

(1)2015年以来连续3年获得过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2分。

(2)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3A级等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2A级等级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或公示完成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

7分

项目负责人:(2分)

(1)水利部门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本科(含)以上学历,得1分;

【提供近半年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5分)

(1)具备20人(含20人)以上团队的,得1分,少于20人不得分

(2)拟安排团队成员中(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部门检测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3)拟安排团队成员,取得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员证,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近半年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服务便利性

6分

投标人在东莞范围内设有CMA计量认证认可的检测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6分;

在广东省内(非东莞)设有CMA计量认证认可的检测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

其他地区得0分。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属CMA计量认证认可的检测场所须同时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售后服务外包,提供分包单位的证明材料无效。

5

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5年1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

(1)5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每项业绩得1分;

(2)1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项业绩得2分;

(3)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每项业绩得3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同一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售后服务外包,提供分包单位的证明材料无效。)

服务方案评分(20分)

1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分析

 

5分

优: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合理得5分

良 :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比较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比较合理得3分

差 :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不够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不合理得1分

2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5分

优: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非常科学合理、完整可行得5分

良: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

差: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3

质量保障措施计划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计划进行综合评分 

优:质量保障措施计划非常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得5分

良:质量保障措施计划比较合理,具有可行性一般3分

差:质量保障措施计划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4

服务承诺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优: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完善程度高得5分

良:服务承诺较具体,完善程度较高得3分

差:服务承诺简单粗略,不够完善得1分

价格部分(50分)

1.价格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分项报价累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修改后内容:

商务部分(30分)+服务方案部分(2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30分)

1

财务状况

2分

根据2015年至今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均盈利的,得2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以经独立第三方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准。)

2

企业信誉

4分

(1)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

8分

项目负责人:(2分)

(1)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专业同时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三个类别的,得1分

【提供近半年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6分)

(1)拟安排团队成员中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安排团队成员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拟安排团队成员具有经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的授权签字人资格,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近半年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服务便利性

6分

拟投入本项目自有设备包括万能试验机、桩基静载荷测试分析仪、千斤顶(100吨规格)、混凝土抗硫酸盐侵蚀机、数字超声波探伤仪、基桩低应变检测仪,每提供一套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检测设备合格的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5

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5年1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超过200万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履约评价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服务方案评分(20分)

1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分析

 

5分

优: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合理得5分

良 :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比较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比较合理得3分

差 :投标人对项目前期调研了解不够充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的理解不合理得1分

2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5分

优: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非常科学合理、完整可行得5分

良: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

差: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3

质量保障措施计划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计划进行综合评分 

优:质量保障措施计划非常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得5分

良:质量保障措施计划比较合理,具有可行性一般3分

差:质量保障措施计划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4

服务承诺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优: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完善程度高得5分

良:服务承诺较具体,完善程度较高得3分

差:服务承诺简单粗略,不够完善得1分

 

价格部分(50分)

1.价格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分项报价累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二、其他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到本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逾期或不回复视为已收到澄清并同意修改。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3166677

 

 

东莞骏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9日                                        2018年09月29日

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
粤ICP备16105543号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